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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善亲子关系?有哪些? _ 中国之声记者吴喆华为搏关注,捏造事实, 诬陷牙克石民警,底线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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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3 22: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改善亲子关系?有哪些?  https://www.richdady.cn/
徐良 阿悄qq堂多开补丁初中学历找工作固定消防炮永远不回头吉他谱武汉十七中门像哄孩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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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警察被判敲诈勒索罪,未受处罚反而升职》
  2014年3月,这样一条貌似充满舆论监督意味的新闻报道,足够搏人眼球,更何况它还出自《中国之声》,但你一定不会想到,这条新闻完全违背了新闻的真实原则,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失实报道。
  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打击虚假新闻、严惩新闻敲诈行为之时,这篇以正义做标榜的所谓“监督报道”,道听途说,漠视真相,拒绝分辩,回避追问,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自毁公信,正该被道义唾弃,被法规追责。而读者和听众,有权利知道真相,也有智慧区分真伪。
  做为新闻当事人的张某,也有权利说出真相,更有信心得到公平正义。记者的职业道德去哪儿了?
  2014年3月17日,中国之声记者吴喆华发表《警察被判敲诈勒索罪,未受处罚反而升职》报道,全国几十家网站转载。报道中,牙克石警察张某成了反面新闻人物,围绕着张某究竟发生了什么,在记者的诱导之下,人们猜测纷纷。
  其实人们不该猜测,张某也不该顾虑。因为在吴喆华这篇报道的结尾处说了:“所报道的案件里究竟有什么内情?张某是不是有冤情?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
  我真希望他是负责任地写下这行字的,因为那样,就会给公众和张某还原一个应有的真相,但在他笔下,这几个字只是搏人眼球的噱头。
  他其实根本就不去关心真相,否则就不会话说一半戛然而止,留下一个开放性的结尾供人去街谈巷议。他也根本不关心谁该承担什么责任,不然也不会无视张某这个当事人的表达,任由失实报道引发的影响给张某带来不公与伤害而熟视无睹。
  为什么到现在不继续报道他所谓的真情了呢?那个正气凛然的噱头结尾,全国听众都在关注呢,这会儿怎么哑吧了?
  事前事后,吴喆华的种种表现只能证明一点,那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他不惜背弃职业道德,歪曲事实真相,编造虚假新闻。
  这是个害怕与真相见面的记者。看他怎么歪曲真相:
  首先他报道的题目《警察被判敲诈勒索罪未受处罚反而升职》。
  事实提供给他的说法是:“敲诈勒索罪并免于刑事处罚。”(且不说这只是个不公的判决,张某也正在申诉之中)“敲诈勒索罪并免于刑事处罚”是连在一起的,为何到了他的手里,就只以“敲诈勒索罪”做标题,而忘了后面“免于刑事处罚”这句话呢?因为免于刑事处罚,不影响工作,不这样说,他后面要报料“判刑又升职”、“犯罪后反而获得肥差,得到重用”时,没法自圆其说。是有意曲解博得关注还是马虎大意一目了然。
  其次,牙克石交警大队长已经告诉记者吴喆华,当事人没有升职就是一名民警。为什么他还要报道升职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夸大事实,暗示内有黑幕之意,引发受众关注,引发受众对案件的猜测。
  其三,在记者吴喆华的报道中提到“人民警察有敲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这更与张某涉及的案件风马牛不相及。因为案件发生在张某尚未任职警察之前,与履行职务、履行公务毫不相关。
  其实张某所涉及的这个案件根本就是一个冤案,背后隐藏着一个借势欺人的黑幕。当时法院做出敲诈勒索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张某是不服的,因为张某无罪。但是相关领导说工作生活不受影响,所以就没上诉。(但在此新闻报道歪曲事实背景之下,领导已给予使张某无法接受的严重处分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工作,政治生命、家庭生活,他的精神已到了崩溃边缘,因此张某要申诉,申诉上级法院秉公办案,给予公正的判决。)
  真相都去哪儿了?
  一个有影响力的媒体,一个无良的记者,所有他们传达的东西,似乎都可以瞒天过海。但是,当今是媒体时代,想愚民、惑民都是痴心妄想,真相永远不容抹杀。
  2008年10月张某就职于内蒙古牙克石市新工派出所。
  2011年因为在履行职务中得罪时任某位领导,他将2008年7月(张某当警察之前)他人找张某合伙做生意的事拿出来做文章。威逼利诱张某的合伙人之一起诉张某。并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将张某逮捕,刑讯逼供。
  张某在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下身患重病,当时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好在医生全力抢救,侥幸躲过一劫。
  由于证据不足,当时法院合议庭审委会对张某的这起案件不采纳,张某得罪的那位领导凭借自已的影响力,千方百计干扰办案,法院不得已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一审判处三年缓期三年执行的决定。
  张某不服判决上诉,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最终免于刑事处罚决定。
  就是这么一个不明不白的案件,模棱两可的判决,因相关领导说:“免于刑事处罚工作什么都不影响” 张某选择了委曲求全、息事宁人,回到工作岗位加倍努力工作。谁知你越忍气吞生,偏偏有人越要变本加厉。
  万般无奈下张某于2014年3月21日来到北京寻求法律援助,最终得到了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陈兴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等人关于本案无罪的法律意见书,在专家学者的支持下,张某要按法律规定维权到底,直至做出无罪判决。
  记者吴喆华自以为身居主流媒体,以虚假失实报道蓄意炒作,其意欲何为,其承何人之诺非我所能了解。但他贬损张某的人格,破坏张某的名誉,对张某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张某精神上造成了深深的伤害。他必需对诽谤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我们将继续借助各大媒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陆续公布本案的内幕隐情、案情、刑讯逼供、专家论证等。
  联系电话:1324046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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